8月1日,从滨州市人民政府获悉,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滨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并公布滨州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滨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滨州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来源:碣石观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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