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鲁就办〔2023〕3 号)和《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2〕49号)等文件规定,积极消纳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年度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6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无棣县西小王镇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和“二孩妈妈”等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有工商注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8月 2 日— 8 月 5 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西小王镇人民政府主楼二楼便民服务大厅。
4.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4)残疾人失业人员,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5)“二孩妈妈”需提供户口簿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设岗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公益性岗位工作小组通过评议、考察的方式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聘用
经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并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一)补贴标准按照170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西小王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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