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防邪的积极性,发现和掌握深层次的邪教活动信息,特推出举报有奖举措,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各级各部门反邪教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除外。

二、奖励标准

(一)当场抓获妄图进京滋事、组织串联、煽动其他人员公开聚集的邪教人员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每起奖励2000元;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1000元。

(二)每抓获1名邪教重要骨干分子,区别情形奖励1000-3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1000元。

(三)每抓获扭送1名负案在逃的邪教分子归案的,奖励1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1名负案在逃的邪教分子归案的,奖励500元。

(四)每抓获1名正在喷涂、张贴、悬挂、散发邪教传单的,奖励1000元;提供明确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500元。

(五)提供重要线索,发现邪教人员在家中或其他场所秘密聚会的,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每抓获1名奖励500元。

(六)提供线索正在公共场所或社会上散布邪教言论或发展信徒的,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500元。

(七)提供明确线索发现邪教人员在家中或其他场所存有大量邪教反宣品的,奖励500元。

(八)每检举揭发出1名当地不在册的邪教未转化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已转化的邪教人员每动员说服1名当地未转化的邪教人员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教育转化的,奖励300元,多人检举揭发同一对象的,奖励最先检举揭发者。

(九)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形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包括当场抓获扭送、电话举报等。抓获扭送的,直接交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电话举报的,请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电话0543-2256576。

四、奖励方法

1、属扭送的,由县公安局确定双方身份后,出具证明材料送县委政法委审查,审查属实后由县委政法委兑付奖金;属电话举报、由公安机关破案的,由县公安局审查,审查属实后报县委政法委兑付奖金。

2、对亲友家属举报以及涉邪教人员自己主动投案自首,经查实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给予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亲友家属仍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2024年6月起施行。 

                  

 中共无棣县委政法委 

 无棣县公安局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