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下午14时,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想去找西小王镇政府上班同学小聚,仅因镇政府与派出所紧邻,没想到开过了,竟然开进了派出所院子里了,正好想起前段时间自己工地上发生的案子,于是进所咨询案件处理结果,谁曾想竟口无遮拦与民警起了争执。然该男子满嘴酒气,被派出所民警发现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联系了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协调处理。

当日下午16时,中队民警立刻到达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但是张某拒绝配合工作,于是联合派出所将违法嫌疑人带至无棣县第二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样。2019年1月4日,经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张某已被无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无棣县看守所!

酒驾害人害己,莫要存侥幸心理!

安全驾驶、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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