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热情服务,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政策

(一)小学初始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的)。

(二)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常住居民是指户口在划定学区范围内城区的县属各单位、海丰和棣丰街道办事处常住居民。凡城区常住居民户口的,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或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5.租赁房屋的,需提供1年以上县房管局出具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且在城区范围内入学子女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

(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划定学区范围城区以外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居住证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作为主要依据。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和学位情况,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的条件是:

1.入学子女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的,需提供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合法经商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县房管局出具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其中之一项),并且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统一的经营场所照片一张(5寸)。

2.入学子女父母(一方即可)在城区合法务工的,下面三个条件中必须同时具备其中两个条件:其一,与城区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二,本年度截止6月份的银行工资流水。其三,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出具的城区企业参保证明。

3.适龄儿童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需提供城区内1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县房管局出具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其父母名下在城区无独立房产证明。

4.县域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除提供以上条款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的居住证。

5.外来经商务工子女入学还需提供户口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四)优待政策。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关于关爱公安民警相关政策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按《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说明:

1.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城区居民子女报名由各学校负责,初审由学校负责,初审上报县教体局的同时,报名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学校承担工作失误和情况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

3.家长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三、招生报名

(一)预报名

招生预报名的目的:一是摸清城区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生源分布情况;二是让适龄儿童家长熟悉报名程序和方法,为正式报名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招生预报名通过登录无棣县城区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www.wdxxb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在正式报名前可以进行修改。

(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是指适龄儿童家长按正式报名规定的时间,通过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或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进行报名。正式报名时,城区居民(户口为城区户口)按要求登录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同时提报报名电子资料,然后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统一到县教体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正式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一旦提交后将不能修改。

四、招生录取

(一)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按以上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班采取系统自带的分班管理系统进行随机分班,分班结果将进行公示。

五、学区划分

第一实验小学:棣新一路以东,棣新四路以西,205国道以南,海丰五路以北(包括以南的县属机关单位)。

第二实验小学:棣新四路以东,棣新六路以西,海丰十三路以南,海丰五路以北(包括以南的县属机关单位)。

第三实验小学:棣新三路以东,棣新九路以西,北环路以南、海丰十五路以北的新城区域。

第四实验小学(明湖):棣新三路以东,棣新九路以西,海丰十五路以南,海丰九路以北。

棣丰明德小学:该校为集团化办学中第三实验小学帮扶学校,从今年开始招收第三实验小学学区和原协议村队的学生,但不准招其它学校学区的学生(统一分流的除外)。

棣州希贤小学:棣新一路以西的县属机关及单位,招收古城改造拆迁的城里村、东关村、西关村、北关村、于庙村、东南关村、西南关村、南关村、大马村、小孟村、桃花岭村、冯家村、吴家村、蔡家村、堤南宋15个村队以及原徐家小学服务范围内8个村队的学生。

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凯同志担任,副局长刘宝泉、张海涛同志担任副组长,乔承云、李伟、杜建永、娄志峰同志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由乔承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擅自附加条件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严禁提前和随意跨区域招生。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县教体局将严把新生注册资格关,严禁随意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提前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等违规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编班,确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报名须知等方式做好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监督电话:6335327。

本方案解释权归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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